(圖/台南市社會局)
隨著5月報稅季節到來,台南市政府提醒民眾,申報長輩為扶養親屬時,需留意是否影響長輩的健保補助資格。老人健保補助資格將依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所得稅率為準,若長輩或扶養人之綜合所得稅率超過5%,將影響補助資格。
台南市自112年7月起推動老人健保費補助政策,針對設籍台南市滿1年以上的65歲以上長輩或55歲以上原住民,且最近1年個人或扶養申報所得稅率未超過5%(含5%)者,提供每月最高826元的健保費自付額補助。開辦至今已有約30萬人受惠,覆蓋全市82%的長者人口。
社會局指出,為便民,市府採取「免申請、免退保、免辦理」的三免措施:民眾無須另行申請,也不需要辦理退保手續,市府會主動篩選符合資格者並直接代繳健保費,確保長輩及家屬能輕鬆享受福利服務。
社會局進一步說明,115年度的老人健保補助資格,將以114年5月申報的113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為依據。依現行標準,113年度5%課稅級距為綜合所得淨額59萬元以下。若長輩被綜合所得稅率超過5%的高所得親屬列為扶養親屬,將喪失次年(115年)的補助資格。
台南市政府呼籲,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前,應審慎評估是否會影響長輩健保補助權益。如有疑問,可洽詢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或各區公所社會課,亦可至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