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公告,113年度非自來水用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,將於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,費用按戶定額徵收,每戶新台幣1,128元整。環保局提醒民眾,收到電子繳款單後,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費作業,逾期未繳將影響垃圾清運權益,並可能移送強制執行。

環保局說明,繳費方式多元便利,民眾可選擇以下方式完成繳費:

.台灣銀行及全國各地分行。

.各郵局。

.四大連鎖便利超商(統一超商、全家、OK、萊爾富)。

.農漁會信用部。

.e-Bill繳費網。

.手機掃描台灣Pay線上支付。

此外,民眾也可為家人線上代繳,無須額外手續費,輕鬆又便利。

環保局表示若有以下情形,可提供佐證資料申請免徵:

.徵收地址無人居住或空屋。

.已接管使用自來水(非水費基本費)。

.同址分戶(同地址2戶以上共同使用,推派其中1戶戶長為繳費代表人)。

環保局表示,申請方式可選擇郵寄、傳真(04-23274503)、親洽、各區清潔隊代收件服務,或透過「台中好環保」臉書粉絲團私訊辦理。如有任何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相關問題,歡迎洽詢各區清潔隊或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,聯絡電話:(04) 2228-9111 分機 6645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