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全球邁向淨零碳排的發展趨勢,新北市政府持續強化綠能政策,即日起公告受理申請「114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計畫」與「114年度淨零碳示範場域推廣補助計畫」,並同步提高補助上限金額,前者每案最高可補助新臺幣60萬元,後者則上看200萬元。藉由實質財政獎勵,市府希望進一步促進民間能源轉型,落實低碳永續城市的願景。

新北市經發局局長盛筱蓉表示,新北市長期積極推動太陽光電設置,截至114年4月,已累積完成裝置容量達186.5MW。為吸引更多企業與民眾參與綠能行動,市府此次特別調升補助金額,藉此強化投資誘因,同時提升能源轉型的推動效率。透過更具彈性且誘因明確的補助政策,將有效降低綠能建置門檻,協助用電戶打造自主、分散且穩定的再生能源基礎,朝向更具韌性的綠能城市邁進。

自112年起推動的「淨零碳示範場域推廣補助計畫」,已協助多家企業在實體場域建置太陽光電、儲能系統及能源管理系統,並搭配專家進行節能診斷,成功創造節能與環境永續的雙重效益。像是太旭綠能公司於老人之家設置465.24kW的太陽光電設施,預估可於20年間帶來3,860萬元穩定售電收入,同時具有隔熱降溫效果,可降低室內溫度3至5度,有效減少冷氣用電支出。另如明志科技大學則運用校園作為示範場域,導入結合光電、儲能、電動車充電樁與能源管理系統的整合型方案,透過優化充放電時間,不僅提升能源使用效率,也顯著降低校園能源成本。113年亦成功補助鴻海與宏于電機兩家企業,預計在114年底前完成超過1,200kW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。

本次補助計畫自即日起開放申請。「淨零碳示範場域推廣補助計畫」將受理至114年9月30日,針對同時建置太陽光電、能源管理系統與儲能設備的案場,最高補助建置總經費的49%,上限為每案200萬元。「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計畫」則受理至114年6月30日,補助金額依據系統容量計算,每瓩可獲得新臺幣5,000至15,000元補助,最高可達60萬元,若設置單位為經濟部認定的營運總部,更有機會申請到最高80萬元。凡於新北市轄內設置太陽光電系統,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設備登記或備案者,無論是企業或社區管理委員會,皆可提出申請。

新北市政府強調,將持續推進各項綠能與節能政策,鼓勵民間積極參與能源轉型,攜手打造安全、永續且宜居的城市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