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市新聞局邀苓雅分局員警黃信翔(韓韓)拍攝道安短片,呼籲駕駛不搶黃燈、不闖紅燈。(圖/高雄市政府)
車輛行經路口遇到黃燈時,該煞車還是加速通過?這是許多駕駛人的疑問。高市新聞局特別邀請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黃信翔(韓韓)拍攝道安短片,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號誌「不搶黃燈、不闖紅燈」,共同維護道路安全。
警方說明,行經路口遇到黃燈亮起,若尚未越過停止線,應立即減速煞車;若已越過停止線,則須注意來車並儘速通過。若遇到紅燈,則必須在停止線前減速停車。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,確認安全後再通過。
苓雅分局指出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53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行經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若闖紅燈,最高可裁罰新臺幣5,400元。警方提醒,為避免荷包失血,更為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,切勿心存僥倖。
員警黃信翔強調:「黃燈不搶快,紅燈不闖越,荷包不失血,安全你我行。」警方呼籲駕駛朋友多一分用心,共同維護道路安全,營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。
闖紅燈最高罰5,400元,高市府籲駕駛遵守號誌。(圖/高雄市政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