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保署提醒民眾,隨著5月報稅季的到來,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,113年度的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可全額列舉扣除,且不受全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的限制。

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的民眾,可以透過「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」完成綜合所得稅的電子申報。在完成身分驗證後,便可下載113年度的健保費和補充保費資料,無需附上繳費單據,讓申報過程更加簡便和快捷。

如果民眾需要113年度的健保費繳費證明,現可透過以下途徑取得:

健保快易通APP:點選「健保櫃檯」>「健保費繳納」>「保費繳納證明」,即可申請將繳費證明寄送至指定電子郵件。

健保署全球資訊網:健保署網站 >「網路櫃檯」>「承保網路櫃檯」>「一般民眾」>「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」,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登入後,於「各類證明申請及列印作業」中選擇「保費繳納證明(年度報稅)線上列印作業」下載。

統一超商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:進入「申辦服務」>「政府/學校便民服務」>「自然人憑證e政府服務專區」>「健保繳費證明列印」,登入後即可列印,需自付列印費。

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:對於在公所加保的民眾,可攜帶身分證正本,向當地公所或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。

公司或工會投保的民眾:可向投保單位(公司、行號、工會)申請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。

健保署提醒,若有任何疑問,民眾可撥打健保署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-030-598,或手機撥打(02)4128-678進行查詢。